2022年4月21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彩学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铸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古剑波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贺彩兰为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贵昌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袁晓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庭长;
程歆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合议庭庭长;
苏飞、邱艳丹、姜东利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采畅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兴龙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晓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合议庭庭长职务;
程歆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合议庭庭长职务;
武威、阮云霆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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