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文革、陈丽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孟凡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合议庭庭长;
张鹏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庭长;
郑广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一合议庭庭长;
尹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合议庭庭长。
免去:
孔凡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合议庭庭长职务;
张鹏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副庭长职务;
郑广卫的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督导合议庭庭长职务;
师庆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一合议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姜亦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