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袁伶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姜兴林的市金融发展局局长职务。
任命:
倪世瑜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方树良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康广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范晓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学荣、孟宪桐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国权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范晓杰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商广华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