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海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连民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董大鹏参加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本次会议就筹备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筹备工作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通报和说明。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市委负责、对全市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落实好。
会议要求,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精益求精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高标准准备文件材料,深入做好宣传报道,加强人代会期间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会议安全。要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大会筹备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工作组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通力协作,强化纪律,做好衔接,依法依规安排工作流程;要精心组织、科学筹划、迅速行动,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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