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为繁重,民主法治建设需求更加迫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主动站位“两个一线”,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振兴发展做出新贡献。按照这个指导思想,提出2019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推动作用。严格执行立法计划、立法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急需先立原则,科学编制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和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年内,拟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即《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调研论证立法项目1件,即《葫芦岛市城市供热条例》。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重要地方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法,建立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进一步拓宽民主立法途径。
(四)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聚焦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聚焦补齐和拉长“四个短板”,抓住落实“六项重点工作”关键之处,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一)紧扣中心工作创新联动监督方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把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动员全市五级代表共同行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联动监督。深入了解政策落实、要素保障、减税降负等方面情况,突出查找营商环境建设薄弱点,建立代表反映问题的快速处理反馈机制,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一线监督员作用,确保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二)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密切关注我市经济运行态势,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重点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为着力点,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审计揭示问题的跟踪监督制度。结合日常预算执行监督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预决算、计划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报告。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监督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决议落实情况报告。围绕全力抓好污染防治,听取审议市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调研绿色发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重点污染河流专项治理等情况;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依法审查批准年度市本级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监督,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四)助力提升振兴发展活力。围绕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做强实体经济,调研民营经济、旅游实体经济发展等情况。围绕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报告,调研绿色农业发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等情况。围绕打造全方位发展新动能,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调研台资企业发展情况。
(五)持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围绕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跟踪监督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有效配置,提升规范办学水平工作。围绕促进社会事业协同发展,调查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相关专项报告;调研红十字会工作、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宗教场所商业化治理等情况;根据社会建设委职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对口选择监督项目,听取审议相关专项报告。
(六)强化对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促进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听取审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工作报告,调研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况,跟踪监督“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
(七)着力做好信访和申诉控告工作。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申诉、控告和检举案件,及时转办、交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加强对信访和申控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服务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保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市委实施方案,认真审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深化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融合,适时对有关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增强决定决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决定决议贯彻实施。
(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党委人事意图,确保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宣誓程序,提高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四、深入拓展代表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一)创新代表履职组织方式。建立完善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活动机制,按代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和岗位实际,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分别编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让代表更多参与各专委会承担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工作,既提高代表履职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又强化专委会工作力量,形成共振合力。
(二)深入推进“双联系”工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组建专业代表小组,规范代表之家建设,建立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推进“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发挥专业优势破解难题、作出贡献。
(三)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和审核把关力度,切实引导和帮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以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为重点,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制定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抓好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建议工作。
(四)全面提升代表素质。注重强化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围绕提高代表审议能力和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拟组织安排在全国人大代表培训基地举办两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站位和依法履职能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鼓励调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当好民情民意的信息员、社会矛盾的调解员、解放思想的战斗员、营商环境的监督员。
(五)强化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深化市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和述职评议工作,落实市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激发履职热情,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五、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研究,注重总结推广人大创新经验做法,发挥好理论与实践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引领指导作用。
(二)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努力营造昂扬向上的思想舆论氛围。加强人大网站、期刊、专版、专栏的管理,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报道形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反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全面反映人大全力推进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有效成果,做到人大履职工作进行到哪里,人大的宣传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加强对新制定法规的宣传,以宣传促实施。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实施人大机关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抓好机关各委办室信息员队伍建设。
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振兴发展大局和人大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人大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贯彻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向人大常委会或财经委员会报告,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以及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新时代党委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的制度机制。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强化“两个机关”建设。加强与省、县乡人大的工作联动,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横向交流,学习先进地区人大工作新经验。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常态化整改工作,坚决肃清薄熙来、王珉和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恶劣影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四)着力抓好履职能力建设。以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找准人大在推进振兴发展中的切入点,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上展现新变化。全面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学习本领。完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调研的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深入了解情况,推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着力提高审议质量,健全议题确定、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督办工作机制,加强调研前后学习总结,抓好撰写提纲、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环节的学习培训。发挥专门委员会优势,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化水平,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研和专题审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和依法决策。
(五)加强机关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机关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和信息化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养,进一步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掌握人大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正确导向,重视中青年干部成长,加大科级干部管理和轮岗交流力度。加强机关会务服务、公文运转、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常态化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附件1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常委会
会议建议议题
月份 |
会次 |
建议议题 |
负责部门 |
2 |
九 |
根据“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审议情况而定 |
|
4 |
十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环资城建委 |
6 |
十一 |
审议《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
法制委 (法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
监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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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 |
财经委 预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
|||
6 |
十一 |
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
财经委 预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
农 委 |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
教科文卫委 |
||
8 |
十二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9年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9年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预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
教科文卫委 |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葫芦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
环资城建委 |
||
10 |
十三 |
听取和审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人选委 代表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 |
财经委 预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农 委 |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
民侨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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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十四 |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 |
有关委办 |
审议通过《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 |
研究室 |
||
审议决定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
有关委办 |
附件2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
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工作安排
时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备注 |
2月 ︱ 3月 |
制定2019年立法计划 |
法制委 (法工委) |
主任会议 |
3月 ︱ 4月 |
对市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 |
环资城建委 |
常委会会议 |
对《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
法制委 (法工委) |
||
对“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
监司委 |
专门委员会 会议 |
|
对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进行调研 |
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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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红十字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
教科文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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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6月 |
对《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
法制委 (法工委) 环资城建委 |
常委会会议 |
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情况进行调研 |
监司委 |
||
对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进行调研 |
财经委 预工委 |
||
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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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
农 委 |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
教科文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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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法》 |
法制委 (法工委) |
主任会议 |
|
制定《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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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旅游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
民侨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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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 |
农 委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
对我市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
民侨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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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8月 |
对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
财经委 |
常委会会议 |
对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
财经委 预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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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
教科文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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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府贯彻执行《葫芦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
环资城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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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行政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
监司委 |
主任会议 |
|
对我全市绿色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
农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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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行调研 |
农 委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
对我市宗教场所商业化治理情况进行调研 |
民侨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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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10月 |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
人选委 代表工委 |
常委会会议 |
对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处理结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
财经委 预工委 |
||
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
农 委 |
||
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
民侨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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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况进行调研 |
监司委 |
主任会议 |
|
对我市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有效配置,提升规范办学水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调研 |
教科文卫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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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
财经委 |
专门委员会会议 |
|
对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研 |
农 委 |
||
11月 ︱ 12月 |
对一年来“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有关委办 |
常委会会议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
教科文卫委 |
专门委员会会议 |